1、谈恋爱分手后花的钱如何解决
谈恋爱分手后,对于花费的资金处置,需依据具体状况具体剖析:
1.对于恋爱期间的一同花销,如吃饭、住宿、旅游等成本,无论是由哪一方出资,一般都会被视为赠与行为。
这意味着,假如出资方因这类一同花销而提起诉讼需要他们还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倡导。
2.对于小额赠与,比如发送520红包等,这种赠与被视为双方表达爱意的一种方法,从法律角度来看,是一般赠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
但也存在例外状况,即被赠与人紧急伤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3.对于大额赠与,这种赠与总是被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即附条件赠与。假如双方最后未能结婚,赠与条件未达成,赠与则视为无效。
在此状况下,赠与人提起诉讼需要返还财物,法院总是会判决被赠与人返还。
4.对于恋爱期间的借款,双方需明确表示为借款关系,如书写借条或在转账时注明借款等。如此,在分手后,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需要借款人还款,法院会支持其倡导。
2、分手后彩礼是不是需要返还
分手后,彩礼的返还问题需依据具体状况判断。通常来讲,假如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给付的彩礼是需要返还的。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 》第5条的规定,无论是天价彩礼还是根据当地风俗给付的彩礼,在分手后均应返还。
假如双方虽然未结婚,但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孩子,且彩礼用于双方同居生活和抚养孩子,那样彩礼就不需要返还。这是由于彩礼的作用已经发生了改变,不再单纯是为了结婚而给付的财务。
3、分手后共有房地产怎么样分割
分手后,对于一同购买的房地产分割问题,需看出资和登记状况。
1.假如房地产是在恋爱期间一同出资购买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样一般根据双方的出资比率进行分割。
2.假如房地产是由一方全部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那样分手时房子的分割则需考虑登记状况、出资贡献、生活的实质状况等原因进行综合判断。
3.还存在一种特例状况,即一方出资购买房地产,但登记在有购房资格一方的名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分手时出资方只能需要返还出资,这对出资方来讲可能较为不利。
因此,为了防止此类纠纷,建议在购房时双方应依据意愿选择签署代持协议或一同购房协议,以明确房地产的权属和分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