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的上诉需要缴纳诉讼费吗
驳回起诉的上诉一般无需缴纳诉讼费,假如民事案件一审被驳回起诉,而该案件并不是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特定情形,那样上诉时就需要第三缴纳成本。
1.依据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2.对于一审驳回起诉的案件,假如当事人决定上诉,且该案件不是上述免缴情形,那样就需要根据规定缴纳上诉成本。
3.假如二审法院保持了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那样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民事裁定驳回后怎么样上诉
找法网提醒你,当民事案件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后,假如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来讲,上诉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当事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逾期未上诉的,将视为舍弃上诉权利。
2.当事人需要筹备上诉状,并在上诉状中明确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上诉请求应当具体、明确,针对一审裁定的错误之处提出;上诉理由则应当充分、有力,可以支持上诉请求。
在写作上诉状时,当事人应当注意遵循法律规定的格式和需要,确保上诉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当事人需要将上诉状及有关证据材料提交给上一级人民法院,并根据规定缴纳上诉成本(假如案件不是不需要交费的情形)。
4.在提交上诉状后,当事人应当等待法院的受理和审理,并依据法院的需要参与后续的诉讼程序,假如二审法院觉得一审裁定确有错误,将依法作出改判或发回重审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