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轻伤私了还有案底吗
二级轻伤私了后,一般不会留有案底。
1.当事人之间若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这是从轻处罚的情节。因为此类和解一般被视为无罪处罚,因此不会留下案底。
2.假如案件在派出所阶段并未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而是以治安案件处置,那样在派出所调解后,案件可能就不会被进一步移送,从而防止留下案底。
3.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并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法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进而达成和解,同样不会留下案底。
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和第二百九十条对此有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察,并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5.在和解协议达成的状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置的建议,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6.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甚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二级轻伤是不是构成伤残
法律快车提醒,二级轻伤并未必构成伤残。
1.轻伤与伤残之间并没势必的联系,是不是构成伤残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别机构进行鉴别。伤残鉴别涵盖了多类型型,如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料之外伤害伤残与打架斗殴伤残等。
2.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行为做出了刑事处罚的规定,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伤残的认定。
3.伤残的认定需要依据专业的医学和法学标准,通过科学、公正的鉴别程序来确定。
因此,在遭遇二级轻伤后,受害人应准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伤残鉴别,以明确我们的权益并寻求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