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出售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出售,债权人通过债权出售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样,债权出售有什么种类,债权不能出售有什么情形?
网友咨询:
不可以出售债权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解答:
下列状况不能出售债权:
(一)依据合同性质债权不能出售的;
(二)根据当事人约定债权不能出售的;
(三)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出售的债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出售权利的,应当公告债务人。未经公告,该出售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出售权利的公告不能撤销,但经受叫人赞同的除外。
律师补充:
债权出售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出售的首要条件。以无效的债权出售别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出售别人,是出售的标的不可以。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预防受叫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出售不能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出售只不过主体上的变更,假如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是出售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含类型、数目、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法、结算方法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干扰法律关系。但债的类型、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拥有同一性。
3.债权的出售人与受叫人需要达成债权出售的协议。
债权出售是一种处分行为,需要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出售人主体需要符合资格,即具备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需要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出售无效。
4.出售的债权需要具备可出售性。
依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出售。一种是基于个人信赖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是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出售,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出售需要公告债务人。
债权人出售债权,未公告债务人的,该出售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出售需要遵守肯定程序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售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依据债权性质不能出售;
(二)根据当事人约定不能出售;
(三)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出售。
当事人约定非资金债权不能出售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资金债权不能出售的,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