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驾驶罪构成情形有几种
依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危险驾驶犯罪的主要构成条件可总结如下:第一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第二是醉酒后驾驶车者,这里所指的“醉酒”是汽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越了80mg/100ml的规范;
再者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其紧急超出额定的乘客承载量,或者紧急超出规定的时速范围;
最后还包含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驾机动车辆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危险驾驶犯罪的主要构成条件可总结如下:第一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第二是醉酒后驾驶车者,这里所指的“醉酒”是汽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越了80mg/100ml的规范;再者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其紧急超出额定的乘客承载量,或者紧急超出规定的时速范围;最后还包含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的状况。
2、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关于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的确立,主要考虑如下情形: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期间,若存在任意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处以监禁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紧急者;
(二)因酒精中毒状况而开车者;
(三)从事校车运营或商业客运过程中,紧急超出额定载客人数或者紧急超越法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进而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状况。
对于上述第三和第四种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如机动车辆所有人和管理职员,也需依据前述规定同意相应的处罚。
特别地,假如以上列举的违法行为同时触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那样应该根据处罚力度较大的条例来定性定罪,进行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驾机动车辆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危险驾驶罪的工具是什么
在涉及到风险交通安全类事件中的以下三种典型犯罪行为的审判中,一般所说的"工具"主要就是指的机动车辆这一物质实体。这类危险驾驶罪行为其所涉及的具体类型的机动车辆包含了汽车、摩托车与其他所有种类的,经过道路测试许可并允许合法上路行使的机动车。关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具体事件主要体目前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驾驶员以追求速度为目的,进行无视法律法规的竞速比赛,并且情节恶劣;第二,驾驶员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这种行为不只违法,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第三,驾驶员在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工作过程中,紧急超越了额定的乘客承载量,或者紧急超出了规定的最高时速限制;最后,驾驶员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了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从而对公共安全导致了潜在的威胁。值得大家特别关注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机动车辆需要处在正常运行的状况之下,假如因为汽车自己存在紧急的问题问题而致使驾驶失去控制等特殊状况发生的话,那样这就或许会对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产生一定量的影响。然而,从大体上看,机动车辆作为风险交通安全类犯罪行为的主要工具,其在正常运行状况下的违规驾驶行为无疑是判断是不是构成此类犯罪的重点性原因之一。
依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危险驾驶犯罪的主要构成条件可总结如下:第一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第二是醉酒后驾驶车者,这里所指的“醉酒”是汽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越了80mg/100ml的规范;再者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其紧急超出额定的乘客承载量,或者紧急超出规定的时速范围;最后还包含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