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行为和赌博罪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赌博行为和赌博罪的主要不同在于主观上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不是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可以认定赌博罪。
2、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赌博罪包括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只风险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总是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风险非常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
赌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未必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须拥有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
赌博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
4.主观要件
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得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非说行为人必须要取得钱财,只须是为了获得钱财,即便事实上未能取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拥有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找法网提醒你,国内对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为: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