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支付的约定不明有时会给购房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样怎么样对预付款的支付加以约定来保护我们的权益呢?
重点是要把握房子交易过程中的几个阶段:
1.预售合同的签订之日;
2.房地产商获得新建产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
3.房地产商获得新建产品房的“大产证”之日;
4.新建产品房获得《住宅出货用许可证》之日,房地产商将房子可以出货购房者用。
5.办理“小产证”之日。至此,新建产品房的交易终告段落。
在支付预售款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上五个重点阶段,结合自己手头兑现能力,分期分批地支付购房款,做到“货到”付款,以保障购房款的安全性。
分期分批的付款额怎么样确定呢?通常来讲,款额的大小应与阶段的重要程度相当,要紧的阶段,可以付款比率高些,40%、50%都可以,其余的阶段,可以少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