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出售活动中,无论是卖股权,还是买股权,交易双方都势必签订股权出售合同。不少人觉得签了股权出售合同后,自己就是企业的股东了,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股权出售合同成立不代表股权已经实质出售,要想成为企业的股东,就先需要实质获得股权。
股权出售合同成立不代表股权已实质出售
事实上,股权出售合同与股权出售可以说是两种不一样的法律关系,不可以混为一谈,更不可以觉得股权出售合同成立,就代表股权已经出售。
通常来讲,如无特殊约定,股权出售合同自出售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就立即成立生效。由于股权出售合同,总是只涉及到股权出售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只须双方协商一致的,就能签订出售合同。
而股权出售,涉及股权何时发生实质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获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出售合同的生效只不过确定了出售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质出售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质履行。股权的实质出售就是股权的出货,合同生效后,出售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出货受让方,也会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出货股权、拒绝同意或拒绝付款。
因此,股权出售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是股权已经出售,只不过说明出售方具备了配合出售股权的责任,不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等。
除此之外,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叫人获得股权的标志。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实质获得股权,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将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才算真的获得股权,才算得上公司股东。
现实日常,如果出售人、公司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最好尽快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帮助处置,需要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