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离婚时应该归哪个?
按揭房离婚时的分配需要依据下面两种状况来确定:
1、一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髦未获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子归属
对于这样的情况,大家应区别不一样的情形来处置。当夫妻一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款,结婚以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子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子。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假如一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款,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还贷,离婚时髦未获得房子所有权的房子,该房子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假如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2、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髦未获得所有权的房子归属
对于这样的情况,在离婚时第一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假如可以达成共识,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假如达不成一致建议,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依据实质状况判决房子先由一方用。而不适合判决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后,双方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