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合同的主体即房子出租合同的当事人,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是不是拥有出租房子的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应予以充分看重。
1、房子出租人的主体资格
出租人为自然人的,审察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看其是不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是不是年满18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以我们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出租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不是依法成立,审察其营业执照及年检状况等。
出租人是不是享有出租房子的实体权利
房子出租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子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用法权的人,都有权将它用的标的物转由别人用,成为出租人。
①房子的所有权人:出租人是不是与出租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一致,必要时可到房子管理部门查看。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房子所有权人是不是与出租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一致,是不是有所有权人赞同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子出租的:是不是经其他共有人赞同,是不是有其他共有人赞同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子转租的:是不是经出租人赞同,是不是有出租人赞同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房子承租人的主体资格
与出租人的主体资格一样,承租为自然人的,是不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不是依法成立;如暂住人口承租房子的,必经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